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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在校创业优惠政策

    发布者:2018-10-02 16:24:18  时间:彼此  浏览:

    自2011年1月1日起,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,可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。

    1、学生网上申请

    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,按要求在网上提交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申请。

    2、高校网上初审

    所在高校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,通过后注明已审核,并在网上提交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。

    3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

   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毕业生提交的相关信息进行复核并确认。

    4、高校发放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

    复核通过后,由所在高校打印并发放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,相关部门和学生本人都可随时查询。

    5、学生申领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

    毕业生持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向创业地县以上人社部门提出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认定申请,由创业地人社部门核发《就业失业登记证》,一并作为当年及后续年度享受税收扶持政策的管理凭证。

    6、学生享受税收优惠

    7、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发放对象:

    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。其中,高校毕业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、成人高等学校毕业的学生;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,即1月1日至12月31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