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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征兵】全国应征女兵报名时间确定!

    发布者:2018-05-26 15:11:00  时间:彼此  浏览:

    全国征兵网放出消息了,今年征集女兵工作将在6月25日开始,报名持续一个月零十天,于8月5日18时截止。报名网址:http://www.gfbzb.gov.cn

    征集对象: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(含高校新生)、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,年龄17至22周岁(1996年1月1日——2001年12月31日出生)。

    优先征集对象:烈士的子女和同胞姐妹,驻海岛、边境、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和其他部队(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)干部子女,本人自愿应征并符合条件的,优先征集。

    享有优先征集政策的女青年,参加统一组织的报名、初审、初检和体格检查,全部合格者可以不参加面试考查、综合评定打分,直接参加政治考核,政治考核合格者批准入伍。

    部分体检标准

    身高:158cm以上;体重: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%,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%;标准体重=(身高-110)kg;视力:陆勤人员: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7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;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、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6,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.5。

    应征流程

    1、网上报名

    符合当年征集基本条件的女大学生(含在校生、应届毕业生)在8月5日前,可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,填写报名信息。报名截止后,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依据报名人员当年高考相对分数进行排序,择优选择初选预征对象并张榜公示。被确定为初选预征对象的女青年,8月6日起,登录“全国征兵网”,下载打印《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审核表》。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,同时还应下载打印《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》(以下分别简称《审核表》、《申请表》)并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。

    2、初审初检

    女青年持《审核表》、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(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)等相关证件,按兵役机关通知要求参加地市级征兵办公室组织的初审初检,合格者确定为送检对象并张榜公示。

    3、体检考评

    征兵开始后,送检对象根据兵役机关通知,携带本人身份证(户口簿)、毕业证书(高校在校生持学生证)等相关证件,到指定的体检站参加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。

    4、政治考核

    体格检查和综合素质考评后,由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当地公安、教育等部门,对其进行政治联审和走访调查。

    5、预定新兵

    省级或地市级征兵办公室对学历、年龄、体检和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应征女青年,按照综合素质考评分数由高到低的顺序,依次确定为预定新兵。预定新兵名单(包括姓名、户籍地、学历、高考原始总分数、综合素质考评分数)同时在省、市、县三级征兵办公室营院外张榜公示、接受群众监督,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。

    6、批准入伍

    经公示未被举报和反映有问题的,确定为批准入伍对象,由县级征兵办公室办理批准入伍手续,发放《入伍通知书》。学生凭《入伍通知书》办理户口注销、享受义务兵优待,等待交接起运,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。申请学费资助的,还要将加盖有县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《申请表》原件和《入伍通知书》复印件,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
    应征女青年经政治考核、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,由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。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18年9月1日,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,9月底前办理入伍手续。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,按照《兵役法》规定的2年执行。